近日,记者从安徽省医保局了解到,10月9日上午,安徽省首例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*策受益参保人在蚌医院结算成功出院。该患者为淮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,此次治疗总费用约46.5万,其中,医保支付40万,个人仅负担6.5万,医院实际报销比例高达86%,起付线仅元(医院的标准)。
据介绍,该病例如果未经异地转诊备案在省外就医,将增加3.2万元个人负担。也就是说,试行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*策后,引导这类大病患者在省内及时、就近就医的同时减少了患者个人负担。
此前,省医保局印发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基本医疗保险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*策的通知》。从年10月1日起,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*策在皖试行。通知明确了明确试点病种、医院和待遇保障,参保群众患有7个试点病种疾病,符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规定,医院住院治疗的,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、限制,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。不提高住院起付线,不降低报销比例。
目前,我省筛选确定肾衰竭、肝衰竭、垂体腺瘤、主动脉夹层(A型)、颈静脉孔区肿瘤、帕金森、大面积烧伤(多处三度烧伤)等7种疾病为“省内大病无异地”保障*策试点病种。遴选中国科学医院(医院)、安徽医院、安徽医院、蚌医院、皖医院(医院)等5医院医院。
据悉,通过调整报销*策,有利于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,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“杠杆作用”,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,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,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。
(合报医点通工作室全媒体记者唐萌)
来源:中安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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